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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撰稿人: 发布日期:2018-04-10 17:22:05 点击:


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jyu.edu.cn/news/2018-04/1523413861d95193.html

各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三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粤教高函[2016]128号)及我校《嘉应学院“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嘉院[2016]124号),经研究决定,我校将启动2018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评审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深化教学改革为核心,以教育教学创新为动力,以人才协同培养为导向,以具体建设项目为依托,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提升项目建设成效,加大项目建设成果应用与推广力度,促进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二、建设内容  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类别包括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精品教材、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教学团队、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重点专业等。  

三、其他事项  

(一)推荐数量  2018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每个学院、部(含梅州师范学院、医学院)各3项。具体项目由学院、部在《嘉应学院“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学院、部的整体发展、教学实际和自身特色优势,自主规划、设计、建设,项目类别由学院、部评审推荐。另拟推荐跨学科、跨专业、跨单位或涉及学校重要改革项目3-7项,该项目不占本学院、部推荐名额,由申报人直接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由学校组织专家统一评审。  

(二)推荐程序  项目通过学院、部学术委员会评审后,报教务处,经学校评审专家组评审、评估后公布立项,未通过评审的项目将直接取消,名额不再返回学院、部。  

(三)说明  1.已有校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未结题验收的负责人不能再次申报;  2.各学院、部推荐申报和建设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分配数量的依据。  

(四)材料要求  学院、部将通过评审的项目纸质申报书(不随文发,请在校园网自行下载)及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1份,于2018年5月9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何侨生大楼208室),并发送电子文档至jyk@jyu.edu.cn。    

附件:  

1.嘉应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2.各类项目申报书    

 嘉应学院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