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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若干意见

撰稿人: 发布日期:2017-03-10 09:03:44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三严三实”的作风,切实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我校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提高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认识。

“三会一课”制度是我党在认真总结自身建设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最基本的制度。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有利于经常组织党员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了解和掌握时事政治,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有利于党员经常受教育,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理想信念,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不断总结经验,切实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有利于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促进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制度保障。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保证党组织生活正常化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时间:每三个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次数可增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要求: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6.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二)支部委员会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及党员的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6.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三)党小组会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会议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三、认真组织,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一)准备要充分。在组织“三会一课”之前,要做一定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找准问题症结所在,根据上级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会议内容。要事先将会议内容通告给党员或与会委员,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组织学习前,可要求党员先行自学,打好基础。

(二)内容集中,重点突出。组织生活安排的内容要适当集中,每次活动集中解决一至两个主要问题。组织学习或听党课后,要及时组织党员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加深体会,提高认识。

(三)突出政治性和思想性。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工作,围绕党的自身建设,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来安排和组织好“三会一课”内容。“三会一课”要突出思想性,着重解决党员思想问题,重点解决党员的理想信念。

(四)坚持党性原则。要坚持党性立场。坚持真理,不回避矛盾,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不苟同,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五)改进“三会一课”的活动形式“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形式要服从内容,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适应新形势,改进“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形式,增强吸引力和教育性。“三会”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决定要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组织党员开展讨论,注意发扬党内民主。支委会要处理好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既要发扬民主,又不能搞事务主义。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对于领导干部自身加强党性修养,增进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密切上下级关系,加强广大党员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具有重要意义。从一定意义上说,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带头参加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是严格本单位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的关键所在,也是该单位基层党的组织生活是否正常的重要标志。

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普通党员身份,按照要求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监督,为其他党员做出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党的组织观念,妥善处理工作与参加组织生活的矛盾,主动地与支部、小组联系,积极参加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向所在支部(或小组)履行请假手续,但必须保证全年参加半数以上的党支部会(或小组会)。

党员领导干部所在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既要对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在内的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进行大胆管理,又要从实际出发,采取一些必要措施,提前安排,灵活调整,必要时可利用业余时间,尽量保证本支部党员领导干部尽可能多地参加本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五、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力度

党支部要根据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要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

党总支要加强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党支部要结合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做好支部“三会一课”计划,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的记录,注意“三会一课”台帐资料的保存和积累。学校党委组织部要经常组织“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的检查、抽查或支部之间互查,发现问题,及时帮助支部改进。要把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二级学院党建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评,并作为评选先进党总支(支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中共嘉应学院委员会